【项目名称】宏志实习奖学金
【捐设单位】南昌同创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桃花源记分公司
【奖助对象】中美中心全体在中国境内实习的学生
【奖助金额】6000元/月
【评审条件】
硕士项目学生连续实习补助发放不超过两个月;证书项目学生连续实习补助发放不超过一个月。补助标准为6000元人民币/月(税前),不足两周不予补助,两周及以上但不足一个月,按200元人民币/天标准发放。证书项目学生在其研究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实习的,补助金额减半。
【评审管理】
本奖学金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由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附:捐赠人及单位介绍
南昌同创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志宏先生系我校1992届法学院校友,曾捐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南园小楼,捐设“宏志全球法律英才计划”“宏志法学基金”等支持母校的教育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