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张丽娟助学基金
【捐设单位】张丽娟
【奖助对象】本科生,来自西部和中部、国家重点扶贫县的学生优先考虑
【奖助金额】10000元/人
【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德优良、道德高尚;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4)生活节俭、艰苦朴素;
(5)立志完成学业后为祖国建设服务。
【评审管理】
本助学金的评审和管理工作由南京大学本科生院负责具体实施。
附:捐赠人及单位介绍
2015年起,张丽娟女士在我校捐资设立“张丽娟助学基金”,利用基金收益持续扶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