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2011年获评为江苏省首批“5A”级社会组织,成为省内高校基金会管理的示范性单位。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和《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率先开展复评准备工作。
12月8日下午,江苏省民政厅委托的评估专家组来访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基金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张晓东及基金会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张晓东秘书长首先代表基金会致欢迎词,并将基金会此次评估在发展情况、内部治理、业务拓展以及前景展望等方面的情况,向评估专家组进行了详细汇报。

复评现场
5年来,基金会始终秉承“共识、共赢、共生”的理念,以“担当责任,促进发展”为使命,致力于广泛联系和吸纳海内外的资源和力量,构建社会各界参与南大建设、支持南大发展的平台。经过基金会上下的不懈努力,基金会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专业化水平迅速提高,形成了完整的法人治理体系、规范的项目运行体系、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安全的资金运作体系,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5年来,基金会为学校募集资金共计13.98亿元人民币。
在“基金会中心网”刚刚公布的“中基透明指数(FTI)”中,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透明指数为满分100分,连续两年在全国基金会和高校基金会中均并列第一名,在国内高校基金会净资产名排名中位列第5位。
5年来,基金会紧紧围绕“服务南大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加快推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步伐”的总体目标,从学生培养、教师发展、学科建设、校园建设等四大方面着手,逐渐形成了具有南大特色的品牌基金、品牌活动、捐赠文化和筹资体系。
在为学校争取社会资源的同时,基金会十分重视对捐赠者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感恩与回报。基金会充分运用学校的科研实力与人才优势,为捐赠者牵线搭桥,在人员招聘、管理培训、战略咨询、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了全力的支持与帮助。基金会通过举办各类颁奖仪式、楼宇奠基与落成仪式、集中颁奖典礼以及在校园内设立鸣谢标志等多种形式,对捐赠者表示感谢,同时也关注对广大师生“感恩与责任”意识的培育,促使其萌生感恩社会、回馈社会、报效祖国的责任意识,逐步树立起一种新的校园风尚和感恩文化。
随后,评估专家组根据评估指标对我校基金会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四大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详细评估。复评检查之后,评估专家组首先对基金会5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不仅支持了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且在感恩捐赠者、关注社会、文化传播和文化引领方面做了很好的尝试,希望南大基金会继续努力,在战略规划、法人治理、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项目管理、公益营销及公益服务等方面,依托基金会的独立性和个性化特征,抓住《慈善法》公布实施后的新机遇,为全省乃至全国高校基金会率先做好示范和引领作用。
张晓东秘书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加强和完善基金会各方面的管理,抓住新机遇,推进机构机制和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革新,不断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模式,努力把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建设成中国大学具有标志性和示范性的基金会,为南京大学的教育事业发展和各级社会慈善组织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发展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