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华奖学金

发布者:孙晓清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2338


【项目名称】杨建华奖学金

【捐设单位】杨克仁

【奖助对象】法学院本科生

【奖助金额】5000/人,评选4

【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服务国家法治建设事业;

2)乐于助人,品行端正,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热心公益;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朴素,无不良嗜好;

5)江苏省淮安籍学生优先。


【评审管理】

本奖学金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由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附:捐赠人及单位介绍

杨建华先生1927年出生于中国江苏省淮安县(今改淮安市),1948年随部队前往台湾,曾在台湾地区任法官庭长司法行政部参事、司法院副秘书长、 第四、五届大法官等职务。公职退休后,任台湾文化大学法学院院长,1987年后多次以学者身份回大陆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曾到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并赠书。

1997年起,杨建华先生为支持南京大学法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决定在南京大学设立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南京大学法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杨建华先生去世后,其长子杨克仁先生决定继续捐资支持该奖学金,杨建华奖学金至今已连续捐资助学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