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王洁卿奖助学金
【捐设单位】王绎绚先生
【奖助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贫困的同学
【奖助金额】奖学金3000-5000元/人;助学金4000元/人。
【评审条件】
申请学生需具备:
(1)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认真,热心实践,服务社会;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4)奖学金评选条件: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成绩优良;
助学金评选条件:家庭经济困难,无不良嗜好。
【评审管理】
本奖助学金的评审与管理工作由南京大学法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附:捐赠人及单位介绍
王洁卿先生为我校法学院校友,台湾著名学人,对母校感情深厚,曾在2001年5月校庆之际,以92岁的高龄返校寻根。
2002年,王洁卿校友的儿子、南京大学校董王绎绚先生为纪念其父亲,在南京大学法学院设立“王洁卿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贫困的同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