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管理服务奖”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李海伟发布时间:2016-10-19浏览次数:2649


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慷慨捐赠,在南京大学设立优秀管理人才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南京大学管理服务岗位优秀人才。现将2016年度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南京大学优秀管理服务一等奖

评选25名,每人奖励10000

2、南京大学优秀管理服务二等奖

评选80名,每人奖励5000


二、评选标准

1、南京大学优秀管理服务一等奖

1)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具有很好的服务和奉献精神,在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在校内管理岗位工作8年以上的管理干部。

3)担任七级职员以上岗位或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

4)近5年内至少有2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曾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管理服务工作相关)。

5)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从事与管理工作相关的理论研究并取得较好成果。

6)单位内部测评优秀(院系测评范围为管理岗位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教师代表,其他单位测评范围为管理岗位全体工作人员)。


2、南京大学优秀管理服务二等奖

1)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于思考,锐意进取,具有良好的服务和奉献精神,在工作中能够发挥积极带头作用。

2)在校内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管理干部。

3)担任七级职员以上岗位或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

4)近3年内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或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管理服务工作相关)。

5)在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或从事与管理工作相关的理论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6)单位内部测评优秀(院系测评范围为管理岗位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教师代表,其他单位测评范围为管理岗位全体工作人员)。


三、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组织推荐。

2、内部测评: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按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被推荐人选进行单位内部测评。

3、人选上报:各单位按不超过在职管理干部人数15%的名额上报推荐人选。

4、校内评审: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处审核汇总全校申报人员情况,报遴选小组讨论。

5、校党政联席会或常委会通过。

6、校内公示。


四、推荐要求

1)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组织推荐,并于1026日下班前将相关人选的《南京大学“优秀管理服务奖”人选推荐表》交至党委组织部(仙林校区行政北楼810室,联系人:束方银、唐健,联系电话:8968296189680812)。

2)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可按在职管理干部人数的15%名额推荐“南京大学优秀管理服务奖一等奖”和“南京大学优秀管理服务奖二等奖”人选。



南京大学“优秀管理服务奖”人选推荐表.docx



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处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