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南京大学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强银萍发布时间:2018-04-19浏览次数:1732



关于评选2017年度“南京大学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为推动我校发展与校友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学校 “双一流”建设,学校将于近期召开全校发展与校友工作会议,评选并表彰一批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我校各院系、各单位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二)我校各院系、各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为学校提供社会捐赠信息,协助学校促成捐赠签约且捐款于当年到账;

2.院系或单位内设置发展与校友工作机构或工作组,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联系、落实发展与校友工作相关事务;院系积极落实“院系年级联络人制度”,推动建设“校友基础信息库”;

3.院系或单位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基本职能,积极推动发展与校友工作项目或活动的开展,在捐赠项目管理运行、校友返校服务、物资捐赠和校友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为学校提供社会捐赠信息,协助学校促成捐赠签约且捐款于当年到账;

2.为学校发展工作出谋划策,主动参与沟通联络、合作洽谈等事务,为捐赠项目落地执行提供支持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3.积极落实学校有关校友工作的部署,助力校友和校友企业的事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由各单位组织申报。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推荐,每单位限推1人;同时由发展委员会和校友工作办公室根据2017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若干名候选人参评。

申报集体和个人分别填写《南京大学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南京大学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二)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三)学校将对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8426日前,填写推荐表并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至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北楼72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foundation@nj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大学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南京大学发展与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南京大学

                                              2018418



(联系人:王俊、强银萍   电话:89687581




通知完整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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